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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列表

  • 高占胜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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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占胜,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全面工作。

  • 康宇凤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政策法规处、文化宣传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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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宇凤,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政策法规处、文化宣传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 云冰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理论研究处、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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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冰,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理论研究处、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 阿拉塔 党组成员、专职委员

    分管民族语言文字处(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处)、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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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 分管民族语言文字处(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处)、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

  • 云国盛 一级巡视员

    分管协调推进处、民族团结促进处、共同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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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国盛,一级巡视员, 分管协调推进处、民族团结促进处、共同发展处。

  • 陈平 二级巡视员

    协助闫慧龙副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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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平,二级巡视员, 协助闫慧龙副主任工作。

机构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二)承担自治区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三)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四)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五)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六)研究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七)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衔接。(八)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九)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十)组织协调民族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十一)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471-6945135;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朱军(二)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电话:0471-694499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李嘉(三)协调推进处。办公电话:0471-6944605;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刘斌(四)理论研究处。办公电话:0471-6945429;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张玲玲(五)政策法规处。办公电话:0471-661120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杨芳(六)民族团结促进处。办公电话:0471-661120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李日树(七)共同发展处。办公电话:0471-696238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李志田(八)文化宣传处。办公电话:0471-661028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丽艳(九)教育处。办公电话:0471-6945718;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伊丽娜(十)民族语言文字处(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处)。办公电话:0471-696834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阿荣塔娜(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公电话:0471-6945006;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王彦争办公电话:  0471-696834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 高占胜委属单位:(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牌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牌子),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1.为自治区民委机关提供综合支持保障工作。2.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编码等相关标准与网络信息安全测查认证、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3.研究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法治化。4.承担蒙古语言文字数据资源采集、整理和应用推广等工作。5.开展蒙古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及水平等级考试。6.为全区蒙古语文工作及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交流和培训教育提供服务。7.承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办公电话:0471-439512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8号负责人:阿拉坦巴根那(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1.承担全区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整理与保护工作。2.组织、指导、联络全区少数民族古籍和《格斯尔》《江格尔》的抢救、搜集、整理、保护、翻译、研究、出版等工作。3.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以及蒙古语协作八省区的少数民族古籍和蒙古文《格斯尔》《江格尔》重点项目和重大课题、抢救保护和整理出版、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保护工作。4.开展少数民族古籍的宣传展示与学术交流活动。5.承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办公电话:0471-6946076;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苏雅拉图(三)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及民族语文工作的方针政策。2.研究和介绍国内外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研究蒙古语言文字学术理论。3.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文政务网站信息的选稿、翻译、审核和上传等工作。4.承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办公电话:0471-655523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王学东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471-6945135;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朱军(二)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电话:0471-694499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李嘉(三)协调推进处。办公电话:0471-6944605;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刘斌(四)理论研究处。办公电话:0471-6945429;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张玲玲(五)政策法规处。办公电话:0471-661120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杨芳(六)民族团结促进处。办公电话:0471-661120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李日树(七)共同发展处。办公电话:0471-696238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李志田(八)文化宣传处。办公电话:0471-661028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丽艳(九)教育处。办公电话:0471-6945718;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伊丽娜(十)民族语言文字处(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处)。办公电话:0471-696834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阿荣塔娜(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公电话:0471-6945006;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王彦争办公电话:  0471-696834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负责人: 高占胜委属单位:(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牌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牌子),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1.为自治区民委机关提供综合支持保障工作。2.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编码等相关标准与网络信息安全测查认证、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3.研究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法治化。4.承担蒙古语言文字数据资源采集、整理和应用推广等工作。5.开展蒙古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及水平等级考试。6.为全区蒙古语文工作及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交流和培训教育提供服务。7.承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办公电话:0471-6944954;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天和小区15号楼6层(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1.承担全区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整理与保护工作。2.组织、指导、联络全区少数民族古籍和《格斯尔》《江格尔》的抢救、搜集、整理、保护、翻译、研究、出版等工作。3.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以及蒙古语协作八省区的少数民族古籍和蒙古文《格斯尔》《江格尔》重点项目和重大课题、抢救保护和整理出版、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保护工作。4.开展少数民族古籍的宣传展示与学术交流活动。5.承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办公电话:0471-6946076;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三)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及民族语文工作的方针政策。2.研究和介绍国内外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研究蒙古语言文字学术理论。3.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文政务网站信息的选稿、翻译、审核和上传等工作。4.承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办公电话:0471-655523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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