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结合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m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135,电子邮箱:nmgmwxx@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区民族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全年公开民族工作信息732条、新闻发布2次、访谈播报4期、政策解读19条、署名文章9篇、在线调查5件、热点回应11条,民意征集3件,意见反馈2件,在线咨询17件,答复17件,做到了留言必回、疑惑必解。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完善自治区民委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围绕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要点要求,结合全区民族工作实际,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处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到位、任务到人,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得到显著提升。
(二)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设置。优化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专栏设置,根据工作实际,设民族工作、蒙古语文工作、八协工作、党建工作、专题专栏版块,为做好信息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力度。按月向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进行情况报备,对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自治区民委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同步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的公开内容较少。二是政府信息解读回应工作方面,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全面详尽,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渠道不多,缺乏创新。 下一步,自治区民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内容,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