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平:实施诚信建设工程 树立内蒙古正面形象
发布时间:2024-06-10 09:00  来源:实践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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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202312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24年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提出把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目前,全区上下大抓诚信建设的热潮正在形成,全方位、全覆盖抓诚信建设的工作格局加快构建。

2024年2月21日,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图片来源:内蒙古日报)

坚持党委领导,高位推动,把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关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一体推进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自治区社会信用环境持续改善。2024年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开年第一会就是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孙绍骋书记围绕实施诚信建设工程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把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一体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并从育文化、立规矩、严管理、明奖惩、兜底线五个方面为诚信建设工程把脉定向。将诚信文化培育与北疆文化品牌打造相融合,编印出版《诚信内蒙古建设》系列读物,启动青少年版《诚信内蒙古故事集》编写工作。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纳入自治区党校主体培训班次。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开设诚信建设专题专栏,持续开展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主题宣传。不断夯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诚立身、以信履职的思想根基,让每个人都成为诚信内蒙古的代言人

鄂尔多斯市举行诚信宣传进校园活动。(图片来源:内蒙古日报)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把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成民生工程。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的风向标。自治区党委明确指出,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说话算数,答应百姓的事要一口唾沫一个钉,决不能放空炮;承诺百姓的事要一丝不苟地兑现,决不能随意缩水、打折扣。为此,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若干措施,将诚信建设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和诚信建设工程,作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推动落实。自治区政协将诚信建设工程列为今年首个专题协商议题,组织各界委员调研协商,积极建言献策,各民主党派、团体充分发挥作用,在各自领域落实诚信建设工程各项要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呼和浩特市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图片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坚持部门协同,凝聚合力,把诚信建设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诚信建设的内涵和外延非常广泛,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内蒙古加速诚信有关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信守承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纳税信用联合激励卡”暂行办法》《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等。2024年将全面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届时我区将成为全国第二个同时具备信用信息专项法规和信用建设综合性法规的省(区、市),为内蒙古信用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全区“十大诚信人物”评选,持续选树诚信示范企业、诚信达标企业、诚信标杆企业,持续放大典型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不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建设“一网通”信用内蒙古智慧平台,开展严重失信行为惩戒行动,扎实推进“诚信内蒙古”建设,努力把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真正立起来。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