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萨(斯)尔》是闻名遐迩的“中国三大史诗”之一,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又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格萨(斯)尔》是世界上最长的活态史诗,讲述了格萨(斯)尔降伏妖魔、抑强扶弱、各民族和谐相处、保护美好家园的英雄故事。在我国,藏族称之为《格萨尔》,蒙古族称之为《格斯尔》,统称为《格萨(斯)尔》。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格萨(斯)尔》的抢救、整理工作。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曾组织人力财力进行了大规模的抢救、整理工作。1983年,中宣部下达7号文件,对《格萨(斯)尔》的抢救、整理等工作进一步作出了重要部署,并成立了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后相继在史诗流传的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甘肃、云南、新疆等七个省区成立了《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0多年来,《格萨(斯)尔》事业从资料的抢救整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果的出版,到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格斯尔》的传承途径主要有口头传承和书面传承两种形式,口头传承是格斯尔艺人们通过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说唱形式来演唱格斯尔,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的一种形式,而书面传承是包括1716年北京木刻本格斯尔在内的隆福寺手抄本格斯尔、鄂尔多斯手抄本格斯尔、咱雅手抄本格斯尔等历史上存留下来的十几种版本的传承和把当今口头演唱的史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文本的形式传承。
《格萨(斯)尔》反映的是蒙古族和藏族人民的政治、经济、宗教、民俗民风、语言文化等,堪称是民族文化的百科全书。它不仅是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也是民族间相互交流交融和相互理解的生动见证。加强保护和传承这一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