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6:00  来源:政策法规处 编辑制作: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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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站位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依法依规履职,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部署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在《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杂志发表《聚焦“铸牢”工作主线谱写法治内蒙古建设新篇章》、《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署名文章。二是推动学法工作常态化。建立《自治区民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进行集体学法14次。举办全区民委系统“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班”,努力提高民族工作领域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更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同频共振。

(二)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铸牢”制度机制日益健全。一是创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办法(试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工作指南》,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二是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对《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征求意见稿)》等27部地方性法规提出反馈意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推进三个自治旗自治条例修改工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3项工作推进情况,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涉不平等对待企业、统计工作、退休内容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

(三)坚持扎紧制度笼子,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程序、规则等。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二是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提出坚持依法行政、增强诚信意识、恪守诚信理念、传承诚信文化等7项措施,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工程。三是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印发自治区民族贸易旗县(市、区)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做好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资金下达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贸民品工作,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四)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法治宣传扎实开展。一是打造“两月一周”普法品牌。组织开展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主场活动+专项领域活动”方式,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举办各类活动3.5万场,受众超3000万人次,推送宣传报道12万条,浏览量超4亿次。二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参加“八五”普法暨六部促进条例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全面推广总结自治区民委普法工作经验做法。举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次达80.2万。开设“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每周一学”、“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网络普法专栏,建立起“互联网+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三级民委、委员单位联动矩阵。三是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组织盟市、旗县民委同向发力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各级民委通过举办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开设宪法学习专栏、开展参与度高的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让各族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理论学习有待深入。部分干部对法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不强。

(二)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工作存在覆盖面不够广、传播效果不够佳等问题,网络普法阵地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深入群众程度有限。

(三)法治建设质效有待提升。未培育打造出体现民族工作特色、可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先进典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大“八五”普法力度,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科学谋划全区民委系统“九五”普法规划,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充分发挥互联网增量效应,制作优质原创网络推文,打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网络普法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短视频、优秀摄影作品大赛以及网络有奖竞答活动,深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样板。组织民委系统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机制,持续推动做好主线贯穿融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选树100余个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样板,示范带动提升我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贡献民族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