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6: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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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m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135,电子邮箱:nmgmwxx@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民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抓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页显著位置设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专栏,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栏,即时刊发全区民委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相关工作动态等。全年公开各类信息75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4条、政务动态信息650条。公布部门文件、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5件,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6条,“在线访谈”5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压缩办理时限。全年收到群众来信2封、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全部按时予以答复。加强互动交流,收到网友留言18条,回复18条,做到了有问必答、留言必回。开展民意征集、在线调查6期,收到意见建议485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意见建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相关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发布必审”。制发《自治区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员队伍、改进信息报送方式、建立培训交流制度、建立调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坚持通报考评制度等方面,对全区民委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出要求,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服务群众原则,优化“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新增“惠企政策”“其他对外服务事项”栏目,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突出服务属性。编制完成自治区民委政务资源共享平台目录14条、公共信息资源拟开放目录3条,并有序做好相关资源挂接。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查找漏洞、补齐短板的工作原则,针对近年来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自查。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对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和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用网管网能力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用网管网能力,共同织牢织密网络安全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强,系统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的水平需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工作精细化水平还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自治区按照政务服务局相关要求,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顶置于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并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子栏目设置,新建“惠企政策”栏目,集中展示本部门惠企相关政策,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及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二是注重听取广大网民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在门户开展相关工作民意征集和在线调查2期,听取网民对于自治区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增加网站无障碍适老化辅助功能,满足特殊群体无障碍适老化访问网页的需求,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提升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水平及无障碍适老化普及率问题,提高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和易用性,帮助特殊群体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参与政民互动、享受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等优势,运用自治区民委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时刊发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等,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267条,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附件: 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docx

       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