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m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135,电子邮箱:nmgmwxx@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抓细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1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2条、政务动态信息67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04条。全年公开各类文件9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文件1件,政策文件4件,发布政策解读18条,“在线访谈”3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7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线上1件,线下1件,收到群众留言8条,全部按时回复,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开展民意征集、在线调查8期,广泛征集各族群众对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相关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发布必审”,扎实推进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民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由每日推送一次改为多次推送。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增设“委员单位工作动态”栏目,及时抓好信息更新,客观全面反映全区民族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门户网站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安全责任人,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近年来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自查,全年开展安全评估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2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民族地区所有工作的主线,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等,有针对性地公开相关政策还不足。
(二)改进情况。制发《自治区民委贯彻落实<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的通知,就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文件1件,政策文件4件。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将采取MG动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下一步将分阶段制作相应解读视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