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工作意见,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消防救援队伍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11-13 08:56  来源:民族团结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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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全区消防救援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五项重点工作内容、推动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民族团结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区消防救援队伍中走深走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跨部门联建联创工作机制成果,为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探索路径和创新举措。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职业特点,积极探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载体、新平台,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助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自治区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上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要求,要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消防救援工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指战员思想政治教育计划,落实到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中。要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重大任务,在消防救援队伍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各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要始终把维护民族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放在突出的位置,有效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增强各族群众福祉。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优”环境、“暖”服务提升,持续创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要擦亮“北疆蓝焰”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品牌融入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工作。要开展“石榴籽同心筑梦代代传”主题活动,推动建立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等。

202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横向联合、纵深推进”跨部门联建共创机制,与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多个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各行业各领域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各族群众关心民族工作、支持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