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委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24-10-14 17:02  来源:民族团结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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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内蒙古各级民委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出实招、作表率,引导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各族群众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实质内涵,为完成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注重民族工作队伍“集中学”。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委系统逐级召开专题学习会,各级民族工作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方面工作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实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等形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中展现积极作为、作出积极贡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民委第一时间组织观看收听新闻报道,并在大会结束后发表学习心得体会。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对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轮训,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呼伦贝尔市民委在全市党员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讲话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是组织模范示范典型“引领学”。充分发挥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榜样作用,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带动全区自觉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民委微信公众号开设“模范说”“榜样的力量”专栏,原汁原味宣传模范代表参会感言和模范事迹。各地区民委组织历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的组织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深入社区、学校、乡村、机关等开展宣传宣讲。我区此次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回到本地区本单位后,第一时间开展宣讲,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到各族干部群众中间。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迅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专题宣讲基层行暨“石榴籽e起来--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等多项活动赴各地区及各高校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10月8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陈凤君在兴安盟开放大学面向各族师生进行了宣讲。10月10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李一芝在托克托县面向各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进行了宣讲。10月11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何生海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面向各族师生进行了宣讲。

三是积极搭建宣传载体“广泛学”。各级民委利用全区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一重要契机,发挥乌兰牧骑小分队、“红书包”志愿服务队、理论宣讲轻骑兵等“活”的载体,向各族干部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线上传播、云端发力,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讲,提升传播率和到达率。各地区推出一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金句的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泛应用到社区、学校、公园、广场等,以更加直观的形式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搬进基地、融入讲解,面向各族干部群众透彻讲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意义。乌兰察布市民委制作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事迹宣传片,在乌兰察布云平台及各类公众平台上广泛推广宣传。阿拉善盟民委组织宣讲团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宣讲。满洲里市民委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巡回宣讲相结合,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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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委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民族团结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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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委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内蒙古各级民委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出实招、作表率,引导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各族群众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实质内涵,为完成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注重民族工作队伍“集中学”。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委系统逐级召开专题学习会,各级民族工作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方面工作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实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等形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中展现积极作为、作出积极贡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民委第一时间组织观看收听新闻报道,并在大会结束后发表学习心得体会。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对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轮训,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呼伦贝尔市民委在全市党员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讲话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二是组织模范示范典型“引领学”。充分发挥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榜样作用,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带动全区自觉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民委微信公众号开设“模范说”“榜样的力量”专栏,原汁原味宣传模范代表参会感言和模范事迹。各地区民委组织历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的组织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深入社区、学校、乡村、机关等开展宣传宣讲。我区此次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回到本地区本单位后,第一时间开展宣讲,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到各族干部群众中间。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迅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专题宣讲基层行暨“石榴籽e起来--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等多项活动赴各地区及各高校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10月8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陈凤君在兴安盟开放大学面向各族师生进行了宣讲。10月10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李一芝在托克托县面向各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进行了宣讲。10月11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何生海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面向各族师生进行了宣讲。三是积极搭建宣传载体“广泛学”。各级民委利用全区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一重要契机,发挥乌兰牧骑小分队、“红书包”志愿服务队、理论宣讲轻骑兵等“活”的载体,向各族干部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线上传播、云端发力,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讲,提升传播率和到达率。各地区推出一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金句的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泛应用到社区、学校、公园、广场等,以更加直观的形式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搬进基地、融入讲解,面向各族干部群众透彻讲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意义。乌兰察布市民委制作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事迹宣传片,在乌兰察布云平台及各类公众平台上广泛推广宣传。阿拉善盟民委组织宣讲团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宣讲。满洲里市民委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巡回宣讲相结合,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内蒙古各级民委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出实招、作表率,引导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各族群众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实质内涵,为完成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注重民族工作队伍“集中学”。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委系统逐级召开专题学习会,各级民族工作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五个方面工作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实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等形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努力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中展现积极作为、作出积极贡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民委第一时间组织观看收听新闻报道,并在大会结束后发表学习心得体会。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对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轮训,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呼伦贝尔市民委在全市党员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讲话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是组织模范示范典型“引领学”。充分发挥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榜样作用,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带动全区自觉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民委微信公众号开设“模范说”“榜样的力量”专栏,原汁原味宣传模范代表参会感言和模范事迹。各地区民委组织历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的组织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深入社区、学校、乡村、机关等开展宣传宣讲。我区此次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回到本地区本单位后,第一时间开展宣讲,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到各族干部群众中间。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迅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专题宣讲基层行暨“石榴籽e起来--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等多项活动赴各地区及各高校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10月8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陈凤君在兴安盟开放大学面向各族师生进行了宣讲。10月10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李一芝在托克托县面向各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进行了宣讲。10月11日,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何生海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面向各族师生进行了宣讲。

三是积极搭建宣传载体“广泛学”。各级民委利用全区第41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一重要契机,发挥乌兰牧骑小分队、“红书包”志愿服务队、理论宣讲轻骑兵等“活”的载体,向各族干部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线上传播、云端发力,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讲,提升传播率和到达率。各地区推出一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金句的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泛应用到社区、学校、公园、广场等,以更加直观的形式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搬进基地、融入讲解,面向各族干部群众透彻讲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意义。乌兰察布市民委制作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事迹宣传片,在乌兰察布云平台及各类公众平台上广泛推广宣传。阿拉善盟民委组织宣讲团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宣讲。满洲里市民委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巡回宣讲相结合,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