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始终将编纂“三交”史料·内蒙古卷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求的具体行动,坚持正确史观,始终把牢编纂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把质量关,已圆满完成2025年度编纂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宣传、统战、教育、民委、文旅、文物、社科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制定编纂实施方案,成立编委会,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聘请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张久和教授为首席专家。在内蒙古大学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编纂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高校的责任。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自治区民委在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中设立编纂工作经费394万元,推动“三交”史料·内蒙古卷立项为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项目。
二、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推进会和质量评估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指导工作。编委会先后召开6次工作会议,组织课题组成员多次参加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举办的培训班和研讨会。二是整合专业力量集中攻坚。“三交”史料·内蒙古卷由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大学牵头,会同内蒙古师范大学等7家高校和科研单位共同编纂。按照符合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的原则,组成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夏金元、明代、清代、中华民国时期7个子课题组,每组设双组长,成员包括区内外专业研究人员共计120余人,涉及史学理论、考古学、历史文献学、民族史等7个二级学科。三是细化举措高效推进。自治区民委将编纂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考核,指导各盟市积极参与到史料整理工作中,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报送相关资料供课题组参考,鄂尔多斯编纂《鄂尔多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和《鄂尔多斯交融佳话》两部书籍。目前,先后向国家民委报送第一批史料123万字、反映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特色史料57万余字,完成辑录和上传史料774万字,省区质量验收初评结果为优秀等次。
三、推进成果转化,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参编人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加宣传宣讲,持续做好史料成果转化,组织各课题组撰写、发表学术论文21篇,让更多人了解和认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实。比如,在道中华公众号和《中国民族报》上发表《“华山玫瑰燕山龙”—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辽西与中原的文化交流》《西晋时期拓跋鲜卑与中原的交往互动》《贡马互市,颇学文字—三国时期东部鲜卑与中原的交往互动》等理论文章。作为教学案例或阅读材料,将辑录的明代内蒙古地区“三交”史料引入课堂,引导青少年群体特别是大学生树立“五个共同”的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
内蒙古全力做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内蒙古卷》编纂工作, 内蒙古始终将编纂“三交”史料·内蒙古卷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求的具体行动,坚持正确史观,始终把牢编纂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把质量关,已圆满完成2025年度编纂任务。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宣传、统战、教育、民委、文旅、文物、社科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制定编纂实施方案,成立编委会,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聘请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张久和教授为首席专家。在内蒙古大学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编纂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高校的责任。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自治区民委在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中设立编纂工作经费394万元,推动“三交”史料·内蒙古卷立项为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项目。二、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推进会和质量评估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指导工作。编委会先后召开6次工作会议,组织课题组成员多次参加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举办的培训班和研讨会。二是整合专业力量集中攻坚。“三交”史料·内蒙古卷由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大学牵头,会同内蒙古师范大学等7家高校和科研单位共同编纂。按照符合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的原则,组成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夏金元、明代、清代、中华民国时期7个子课题组,每组设双组长,成员包括区内外专业研究人员共计120余人,涉及史学理论、考古学、历史文献学、民族史等7个二级学科。三是细化举措高效推进。自治区民委将编纂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考核,指导各盟市积极参与到史料整理工作中,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报送相关资料供课题组参考,鄂尔多斯编纂《鄂尔多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和《鄂尔多斯交融佳话》两部书籍。目前,先后向国家民委报送第一批史料123万字、反映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特色史料57万余字,完成辑录和上传史料774万字,省区质量验收初评结果为优秀等次。三、推进成果转化,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参编人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加宣传宣讲,持续做好史料成果转化,组织各课题组撰写、发表学术论文21篇,让更多人了解和认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实。比如,在道中华公众号和《中国民族报》上发表《“华山玫瑰燕山龙”—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辽西与中原的文化交流》《西晋时期拓跋鲜卑与中原的交往互动》《贡马互市,颇学文字—三国时期东部鲜卑与中原的交往互动》等理论文章。作为教学案例或阅读材料,将辑录的明代内蒙古地区“三交”史料引入课堂,引导青少年群体特别是大学生树立“五个共同”的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
内蒙古始终将编纂“三交”史料·内蒙古卷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求的具体行动,坚持正确史观,始终把牢编纂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把质量关,已圆满完成2025年度编纂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宣传、统战、教育、民委、文旅、文物、社科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制定编纂实施方案,成立编委会,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聘请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张久和教授为首席专家。在内蒙古大学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编纂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高校的责任。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自治区民委在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中设立编纂工作经费394万元,推动“三交”史料·内蒙古卷立项为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委托项目。
二、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工作会议、推进会和质量评估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指导工作。编委会先后召开6次工作会议,组织课题组成员多次参加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举办的培训班和研讨会。二是整合专业力量集中攻坚。“三交”史料·内蒙古卷由中央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大学牵头,会同内蒙古师范大学等7家高校和科研单位共同编纂。按照符合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的原则,组成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夏金元、明代、清代、中华民国时期7个子课题组,每组设双组长,成员包括区内外专业研究人员共计120余人,涉及史学理论、考古学、历史文献学、民族史等7个二级学科。三是细化举措高效推进。自治区民委将编纂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考核,指导各盟市积极参与到史料整理工作中,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报送相关资料供课题组参考,鄂尔多斯编纂《鄂尔多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和《鄂尔多斯交融佳话》两部书籍。目前,先后向国家民委报送第一批史料123万字、反映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特色史料57万余字,完成辑录和上传史料774万字,省区质量验收初评结果为优秀等次。
三、推进成果转化,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参编人员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加宣传宣讲,持续做好史料成果转化,组织各课题组撰写、发表学术论文21篇,让更多人了解和认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实。比如,在道中华公众号和《中国民族报》上发表《“华山玫瑰燕山龙”—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辽西与中原的文化交流》《西晋时期拓跋鲜卑与中原的交往互动》《贡马互市,颇学文字—三国时期东部鲜卑与中原的交往互动》等理论文章。作为教学案例或阅读材料,将辑录的明代内蒙古地区“三交”史料引入课堂,引导青少年群体特别是大学生树立“五个共同”的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