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入落实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主线要求,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实践导向,深入实施“健全五大机制、提升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提质增效,切实将研究成果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际成效。
一、健全信息考评机制,信息直报见成效。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委政务信息管理和考评办法》,将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纳入信息考评范畴,表彰奖励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作用,年内上报信息70篇,获中央领导同志和部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10余篇。
二、健全基地共建机制,资源共享促发展。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创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智库要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简报》,建立直接高效的成果报送机制。指导成立自治区研究基地联盟,制定联盟工作规则,统筹指导全区研究(培育)基地协同创新、合作共赢,联合开展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建立起“研究中心+基地联盟+研究基地”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工作调度机制,高效协同创佳绩。扎实推进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扩容、提质、增效工程,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召开全区基地建设工作会、推进会和研讨会,举办全区研究基地培训班,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实地调研走访1次,每季度调度工作情况1次,指导基地制定建设规划。全区现有国家级基地2家、自治区级基地19家,基本覆盖了全区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
四、健全表彰奖励机制,激励先进树榜样。制定自治区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面向全区民委系统、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自治区研究(培育)基地开展2024年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完善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项目负责人提前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结项前获自治区领导批示、被国家民委采用的,结项时可免于鉴定并给予优秀等次。2024年聚焦六大建设贯彻主线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42项,有10个项目被评为优秀等次,形成近90篇深刻阐释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内蒙古实践的研究成果。
五、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压实责任保落实。制定实施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周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基地紧扣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决策咨询、理论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职能职责,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自治区两件大事。今年以来,自治区级研究基地累计发表学术文章390多篇,出版著作33部;获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采纳的调研、决策咨询报告55个;举办和参加各类学术活动290场(次)。
内蒙古健全五大机制 提升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内蒙古深入落实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主线要求,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实践导向,深入实施“健全五大机制、提升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提质增效,切实将研究成果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际成效。一、健全信息考评机制,信息直报见成效。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委政务信息管理和考评办法》,将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纳入信息考评范畴,表彰奖励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作用,年内上报信息70篇,获中央领导同志和部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10余篇。二、健全基地共建机制,资源共享促发展。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创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智库要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简报》,建立直接高效的成果报送机制。指导成立自治区研究基地联盟,制定联盟工作规则,统筹指导全区研究(培育)基地协同创新、合作共赢,联合开展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建立起“研究中心+基地联盟+研究基地”的工作机制。三、健全工作调度机制,高效协同创佳绩。扎实推进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扩容、提质、增效工程,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召开全区基地建设工作会、推进会和研讨会,举办全区研究基地培训班,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实地调研走访1次,每季度调度工作情况1次,指导基地制定建设规划。全区现有国家级基地2家、自治区级基地19家,基本覆盖了全区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四、健全表彰奖励机制,激励先进树榜样。制定自治区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面向全区民委系统、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自治区研究(培育)基地开展2024年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完善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项目负责人提前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结项前获自治区领导批示、被国家民委采用的,结项时可免于鉴定并给予优秀等次。2024年聚焦六大建设贯彻主线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42项,有10个项目被评为优秀等次,形成近90篇深刻阐释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内蒙古实践的研究成果。五、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压实责任保落实。制定实施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周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基地紧扣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决策咨询、理论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职能职责,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自治区两件大事。今年以来,自治区级研究基地累计发表学术文章390多篇,出版著作33部;获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采纳的调研、决策咨询报告55个;举办和参加各类学术活动290场(次)。
内蒙古深入落实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主线要求,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实践导向,深入实施“健全五大机制、提升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提质增效,切实将研究成果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际成效。
一、健全信息考评机制,信息直报见成效。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委政务信息管理和考评办法》,将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纳入信息考评范畴,表彰奖励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作用,年内上报信息70篇,获中央领导同志和部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10余篇。
二、健全基地共建机制,资源共享促发展。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创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智库要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简报》,建立直接高效的成果报送机制。指导成立自治区研究基地联盟,制定联盟工作规则,统筹指导全区研究(培育)基地协同创新、合作共赢,联合开展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建立起“研究中心+基地联盟+研究基地”的工作机制。
三、健全工作调度机制,高效协同创佳绩。扎实推进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扩容、提质、增效工程,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召开全区基地建设工作会、推进会和研讨会,举办全区研究基地培训班,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实地调研走访1次,每季度调度工作情况1次,指导基地制定建设规划。全区现有国家级基地2家、自治区级基地19家,基本覆盖了全区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
四、健全表彰奖励机制,激励先进树榜样。制定自治区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面向全区民委系统、自治区民委委员单位、自治区研究(培育)基地开展2024年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完善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项目负责人提前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决策咨询报告,结项前获自治区领导批示、被国家民委采用的,结项时可免于鉴定并给予优秀等次。2024年聚焦六大建设贯彻主线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42项,有10个项目被评为优秀等次,形成近90篇深刻阐释内蒙古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内蒙古实践的研究成果。
五、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压实责任保落实。制定实施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周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基地紧扣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决策咨询、理论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职能职责,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自治区两件大事。今年以来,自治区级研究基地累计发表学术文章390多篇,出版著作33部;获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采纳的调研、决策咨询报告55个;举办和参加各类学术活动29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