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肇启,华章日新。当“十四五”规划的蓝图绘就实景,“十五五”规划的序章正待起笔,站在两个五年规划交汇节点上回望,全区各族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五年来,我们奋楫笃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时指出“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蒙古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族工作领域立法的根本遵循,整体把握、一体贯彻,不折不扣落实到立法修法工作中。
科学立法奠定善治“基石”。2021年,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推进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2023年,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同步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重要全局性综合性法规,推动所有工作都向主线聚焦发力。2024年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惠边政策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嵌入式立法植入主线“芯片”。内蒙古积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目标细化为法律规则,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芯片”一样植入法规体系的基础架构和运行逻辑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在新制定的自治区教育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中加以明确,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作为立法原则全面写入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着力将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调整完善校准法规“框架”。内蒙古对标新时代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依法、积极、稳慎的原则,2021年,对自治区本级、各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旗现行有效的381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盲区,稳慎有序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36部。202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导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紧扣主线重新修订自治条例。2025年,自治区民委积极推动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截至202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6件,批准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25件,以良法善治绘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底色。
五年来,我们踔厉奋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全面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的首次提出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同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推动全区上下始终做到想任何问题、作任何决策、干任何工作都紧紧围绕主线来展开,切实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内蒙古大地。
高位推动强化制度保障。2023年,自治区党委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条件,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各类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审核把关机制,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前置审核工作责任,切实把这项“头脑里”的工作落实到各级的“手头上”。
锚定目标有效组织实施。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以维护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协调统一、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的刚性约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多点协同、同向发力,确保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工作规定,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条件,民族工作部门全面负责前置审核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相应制定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推进。
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已累计对238件政策文件、383个工程规划和重大项目进行了前置审核,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贯穿内蒙古各项工作。
五年来,我们依法而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崭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内蒙古紧紧围绕主线,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二十条举措,从政治建设、法治保障、维护安全、促进团结、人才保障等5个方面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突出主线全面依法治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全区法治政府考核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命名25个示范地区和31个示范项目,向依法治国办推荐4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5个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开展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荐评选必要条件。
紧扣主线深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万余名,全区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8.25万人。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启用“掌上复议”小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推动涉府裁判应执尽执。培育8107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和34497名“法律明白人”,为基层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主线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助力边疆民族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落实国家部署任务的基础上,自主推出12个“一件事”,涵盖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协作,推动国家部署的40个、内蒙古新增的8个“一件事”上线运行,累计办理1403万件,办理环节、材料、时限分别压减72%、50%、72%。2023年,自治区民委在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中对1项外部事项,材料压减率60%、时限压减率67%;11项部门内部管理事项,程序精简率为48%、要件精简率为50%、时限压减率51%,有力推进机关高效运转、工作提质增效。
内蒙古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五年来,我们勠力同心,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激发全新效能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内蒙古制定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规划,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全方位互嵌实现“零距离”。深化居住证放管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改革,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培育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典型示范364个,打造“红石榴+”各民族互嵌发展平台载体2057个,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品牌,以点带面建设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项目165项,推出基层创建工作品牌396个。推动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区累计纳入事项379项。2025年,自治区民委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下推进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有益经验,从“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互嵌融合”“矛盾化解”“数字治理”等6个方面打造100余个立得住、叫得响、各族群众认可的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样板,以“小切口”展现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主题”。
多重赋能激活“神经末梢”。紧扣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实际,深化“网格党组织+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联户长)”的“铁三角”基层治理体系,有效破解“小马拉大车”的治理难题,推动昔日的服务对象转变为今日的治理力量。深化新兴领域党建“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推动支部建在企业里、网格中、商圈里、楼宇上、网络上、产业链上。细化20条举措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开展“点亮微心愿”“关爱健康”“邻里守望”“心理疏导”“职业帮扶”“凝‘新’守护”等6方面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新就业群体互嵌融居发展。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全区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
凝聚合力快速“解纠纷”。内蒙古以“北疆枫桥”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马背法庭”“蒙古包调解室”等特色服务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融合,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建立1094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让各族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全面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构建起“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民族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卓著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内蒙古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巩固发展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两月一周”宣传品牌效应凸显。自治区民委联合党委宣传部等5部门,创新建立每年“一个方案、一个主题、一场集中宣传活动”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常态化于每年5月、9月纵深推进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全区上下强化协同、细化方案,深入实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连队、宗教场所、文旅场所、网络及各领域,推动普法宣传全域覆盖、落地生根。“十四五”期间,“两月一周”期间累计开展活动11.3万场次、覆盖690万人次;创新运用新媒体矩阵,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推送图文视频260万余条,传播量超82.8亿次,成效获《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国民族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聚焦报道。
“指尖普法”发挥增量效应。自治区民委连续6年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网络竞答”活动,累计376.34万人次参与。兴安盟、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同步推出特色有奖竞答活动,形成三级联动的线上学法热潮。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将“一网一微”打造成常态化宣传主阵地,自治区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民族法治”专栏,推送政策文件9件、政策解读59篇、以案释法83例、最新报道251篇;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等专栏,发布原创推文82篇。2023年至2025年,自治区司法厅连续3年组织64家自治区级普法责任单位领导,各盟市分管副市长、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律师等基层法治工作者走进“直播间”晾晒普法成绩单。
“普法+”赋能强边固边。自治区司法厅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全区累计举办系列文艺演出1.4万余场次,为640余万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文化需求。自治区各部门横向联动,全面开展“送法入边疆”“北疆普法万里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北疆万里法治路”建设等普法宣传活动,20个边境旗县(市、区)和14个边境口岸的40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别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起边境普法的强大声势,真正实现群众在哪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历史总是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篇,征程永在无畏拼搏中开拓新局,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1571”工作部署,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内蒙古实践持续走向深入,为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初审:杨芳
复审:杨芳
终审:康宇凤
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厉行法治筑根基 同心筑梦启新程——“十四五”时期内蒙古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综述, 新元肇启,华章日新。当“十四五”规划的蓝图绘就实景,“十五五”规划的序章正待起笔,站在两个五年规划交汇节点上回望,全区各族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五年来,我们奋楫笃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时指出“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蒙古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族工作领域立法的根本遵循,整体把握、一体贯彻,不折不扣落实到立法修法工作中。科学立法奠定善治“基石”。2021年,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推进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2023年,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同步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重要全局性综合性法规,推动所有工作都向主线聚焦发力。2024年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惠边政策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嵌入式立法植入主线“芯片”。内蒙古积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目标细化为法律规则,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芯片”一样植入法规体系的基础架构和运行逻辑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在新制定的自治区教育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中加以明确,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作为立法原则全面写入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着力将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调整完善校准法规“框架”。内蒙古对标新时代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依法、积极、稳慎的原则,2021年,对自治区本级、各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旗现行有效的381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盲区,稳慎有序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36部。202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导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紧扣主线重新修订自治条例。2025年,自治区民委积极推动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截至202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6件,批准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25件,以良法善治绘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底色。五年来,我们踔厉奋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的首次提出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同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推动全区上下始终做到想任何问题、作任何决策、干任何工作都紧紧围绕主线来展开,切实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内蒙古大地。高位推动强化制度保障。2023年,自治区党委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条件,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各类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审核把关机制,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前置审核工作责任,切实把这项“头脑里”的工作落实到各级的“手头上”。锚定目标有效组织实施。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以维护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协调统一、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的刚性约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多点协同、同向发力,确保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工作规定,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条件,民族工作部门全面负责前置审核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相应制定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推进。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已累计对238件政策文件、383个工程规划和重大项目进行了前置审核,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贯穿内蒙古各项工作。五年来,我们依法而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崭新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内蒙古紧紧围绕主线,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二十条举措,从政治建设、法治保障、维护安全、促进团结、人才保障等5个方面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突出主线全面依法治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全区法治政府考核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命名25个示范地区和31个示范项目,向依法治国办推荐4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5个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开展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荐评选必要条件。紧扣主线深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万余名,全区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8.25万人。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启用“掌上复议”小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推动涉府裁判应执尽执。培育8107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和34497名“法律明白人”,为基层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聚焦主线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助力边疆民族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落实国家部署任务的基础上,自主推出12个“一件事”,涵盖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协作,推动国家部署的40个、内蒙古新增的8个“一件事”上线运行,累计办理1403万件,办理环节、材料、时限分别压减72%、50%、72%。2023年,自治区民委在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中对1项外部事项,材料压减率60%、时限压减率67%;11项部门内部管理事项,程序精简率为48%、要件精简率为50%、时限压减率51%,有力推进机关高效运转、工作提质增效。内蒙古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五年来,我们勠力同心,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激发全新效能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内蒙古制定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规划,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全方位互嵌实现“零距离”。深化居住证放管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改革,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培育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典型示范364个,打造“红石榴+”各民族互嵌发展平台载体2057个,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品牌,以点带面建设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项目165项,推出基层创建工作品牌396个。推动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区累计纳入事项379项。2025年,自治区民委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下推进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有益经验,从“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互嵌融合”“矛盾化解”“数字治理”等6个方面打造100余个立得住、叫得响、各族群众认可的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样板,以“小切口”展现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主题”。多重赋能激活“神经末梢”。紧扣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实际,深化“网格党组织+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联户长)”的“铁三角”基层治理体系,有效破解“小马拉大车”的治理难题,推动昔日的服务对象转变为今日的治理力量。深化新兴领域党建“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推动支部建在企业里、网格中、商圈里、楼宇上、网络上、产业链上。细化20条举措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开展“点亮微心愿”“关爱健康”“邻里守望”“心理疏导”“职业帮扶”“凝‘新’守护”等6方面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新就业群体互嵌融居发展。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全区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凝聚合力快速“解纠纷”。内蒙古以“北疆枫桥”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马背法庭”“蒙古包调解室”等特色服务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融合,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建立1094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让各族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全面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构建起“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民族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卓著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内蒙古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巩固发展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两月一周”宣传品牌效应凸显。自治区民委联合党委宣传部等5部门,创新建立每年“一个方案、一个主题、一场集中宣传活动”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常态化于每年5月、9月纵深推进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全区上下强化协同、细化方案,深入实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连队、宗教场所、文旅场所、网络及各领域,推动普法宣传全域覆盖、落地生根。“十四五”期间,“两月一周”期间累计开展活动11.3万场次、覆盖690万人次;创新运用新媒体矩阵,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推送图文视频260万余条,传播量超82.8亿次,成效获《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国民族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聚焦报道。“指尖普法”发挥增量效应。自治区民委连续6年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网络竞答”活动,累计376.34万人次参与。兴安盟、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同步推出特色有奖竞答活动,形成三级联动的线上学法热潮。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将“一网一微”打造成常态化宣传主阵地,自治区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民族法治”专栏,推送政策文件9件、政策解读59篇、以案释法83例、最新报道251篇;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等专栏,发布原创推文82篇。2023年至2025年,自治区司法厅连续3年组织64家自治区级普法责任单位领导,各盟市分管副市长、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律师等基层法治工作者走进“直播间”晾晒普法成绩单。“普法+”赋能强边固边。自治区司法厅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全区累计举办系列文艺演出1.4万余场次,为640余万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文化需求。自治区各部门横向联动,全面开展“送法入边疆”“北疆普法万里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北疆万里法治路”建设等普法宣传活动,20个边境旗县(市、区)和14个边境口岸的40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别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起边境普法的强大声势,真正实现群众在哪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历史总是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篇,征程永在无畏拼搏中开拓新局,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1571”工作部署,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内蒙古实践持续走向深入,为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初审:杨芳复审:杨芳终审:康宇凤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新元肇启,华章日新。当“十四五”规划的蓝图绘就实景,“十五五”规划的序章正待起笔,站在两个五年规划交汇节点上回望,全区各族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五年来,我们奋楫笃行,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时指出“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蒙古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族工作领域立法的根本遵循,整体把握、一体贯彻,不折不扣落实到立法修法工作中。
科学立法奠定善治“基石”。2021年,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推进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2023年,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同步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重要全局性综合性法规,推动所有工作都向主线聚焦发力。2024年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惠边政策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嵌入式立法植入主线“芯片”。内蒙古积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目标细化为法律规则,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芯片”一样植入法规体系的基础架构和运行逻辑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在新制定的自治区教育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中加以明确,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作为立法原则全面写入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着力将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调整完善校准法规“框架”。内蒙古对标新时代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依法、积极、稳慎的原则,2021年,对自治区本级、各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旗现行有效的381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确保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盲区,稳慎有序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36部。202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导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紧扣主线重新修订自治条例。2025年,自治区民委积极推动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截至2025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6件,批准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25件,以良法善治绘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底色。
五年来,我们踔厉奋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全面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的首次提出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同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推动全区上下始终做到想任何问题、作任何决策、干任何工作都紧紧围绕主线来展开,切实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内蒙古大地。
高位推动强化制度保障。2023年,自治区党委召开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条件,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各类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安排使用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审核把关机制,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前置审核工作责任,切实把这项“头脑里”的工作落实到各级的“手头上”。
锚定目标有效组织实施。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以维护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协调统一、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的刚性约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多点协同、同向发力,确保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工作规定,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条件,民族工作部门全面负责前置审核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相应制定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推进。
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已累计对238件政策文件、383个工程规划和重大项目进行了前置审核,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贯穿内蒙古各项工作。
五年来,我们依法而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崭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内蒙古紧紧围绕主线,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二十条举措,从政治建设、法治保障、维护安全、促进团结、人才保障等5个方面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突出主线全面依法治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全区法治政府考核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命名25个示范地区和31个示范项目,向依法治国办推荐4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5个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开展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首届法治为民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荐评选必要条件。
紧扣主线深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万余名,全区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8.25万人。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启用“掌上复议”小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推动涉府裁判应执尽执。培育8107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和34497名“法律明白人”,为基层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主线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助力边疆民族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落实国家部署任务的基础上,自主推出12个“一件事”,涵盖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协作,推动国家部署的40个、内蒙古新增的8个“一件事”上线运行,累计办理1403万件,办理环节、材料、时限分别压减72%、50%、72%。2023年,自治区民委在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中对1项外部事项,材料压减率60%、时限压减率67%;11项部门内部管理事项,程序精简率为48%、要件精简率为50%、时限压减率51%,有力推进机关高效运转、工作提质增效。
内蒙古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五年来,我们勠力同心,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激发全新效能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内蒙古制定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规划,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全方位互嵌实现“零距离”。深化居住证放管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改革,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培育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典型示范364个,打造“红石榴+”各民族互嵌发展平台载体2057个,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品牌,以点带面建设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项目165项,推出基层创建工作品牌396个。推动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区累计纳入事项379项。2025年,自治区民委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下推进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有益经验,从“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互嵌融合”“矛盾化解”“数字治理”等6个方面打造100余个立得住、叫得响、各族群众认可的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样板,以“小切口”展现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主题”。
多重赋能激活“神经末梢”。紧扣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实际,深化“网格党组织+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联户长)”的“铁三角”基层治理体系,有效破解“小马拉大车”的治理难题,推动昔日的服务对象转变为今日的治理力量。深化新兴领域党建“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推动支部建在企业里、网格中、商圈里、楼宇上、网络上、产业链上。细化20条举措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开展“点亮微心愿”“关爱健康”“邻里守望”“心理疏导”“职业帮扶”“凝‘新’守护”等6方面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新就业群体互嵌融居发展。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全区建成“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052个、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168家,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
凝聚合力快速“解纠纷”。内蒙古以“北疆枫桥”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马背法庭”“蒙古包调解室”等特色服务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融合,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建立1094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让各族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全面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构建起“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民族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卓著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内蒙古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巩固发展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两月一周”宣传品牌效应凸显。自治区民委联合党委宣传部等5部门,创新建立每年“一个方案、一个主题、一场集中宣传活动”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常态化于每年5月、9月纵深推进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全区上下强化协同、细化方案,深入实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嘎查村、学校、连队、宗教场所、文旅场所、网络及各领域,推动普法宣传全域覆盖、落地生根。“十四五”期间,“两月一周”期间累计开展活动11.3万场次、覆盖690万人次;创新运用新媒体矩阵,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推送图文视频260万余条,传播量超82.8亿次,成效获《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中国民族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聚焦报道。
“指尖普法”发挥增量效应。自治区民委连续6年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网络竞答”活动,累计376.34万人次参与。兴安盟、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同步推出特色有奖竞答活动,形成三级联动的线上学法热潮。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将“一网一微”打造成常态化宣传主阵地,自治区民委在门户网站开设“民族法治”专栏,推送政策文件9件、政策解读59篇、以案释法83例、最新报道251篇;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等专栏,发布原创推文82篇。2023年至2025年,自治区司法厅连续3年组织64家自治区级普法责任单位领导,各盟市分管副市长、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律师等基层法治工作者走进“直播间”晾晒普法成绩单。
“普法+”赋能强边固边。自治区司法厅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全区累计举办系列文艺演出1.4万余场次,为640余万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文化需求。自治区各部门横向联动,全面开展“送法入边疆”“北疆普法万里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北疆万里法治路”建设等普法宣传活动,20个边境旗县(市、区)和14个边境口岸的40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别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起边境普法的强大声势,真正实现群众在哪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历史总是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篇,征程永在无畏拼搏中开拓新局,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1571”工作部署,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内蒙古实践持续走向深入,为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初审:杨芳
复审:杨芳
终审:康宇凤
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