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意见》,5月28日至2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三地共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跨区域交流学习共建活动,签订跨区域协作协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活动中,三地组织部分示范点位代表先后深入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部分学校、机关及社区等示范点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就创建工作召开了经验交流座谈会,共同签订了《“新康伊同行”三地跨区联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及共同开展“三项计划”平台协议书》。按照协议,三地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重点围绕“三项计划”、流动人口服务、开展互观互学等内容拓展工作路径,细化合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在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方面,三地将通过研学实践、文化体验、结对交友等,促进青少年之间的情感交融。二是在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方面,三地将聚焦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公共服务,通过搭建就业平台,鼓励和支持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实现共同发展。三是在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方面,三地将整合特色旅游资源,联合推出精品旅游线路,以旅游为纽带,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四是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面,三地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重点从宣传活动共同开展、示范点位共同打造、示范单位共同培育等方面着手,通过互学互鉴、互帮互助,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初审:张佳宾
复审:刘斌
终审:康宇凤
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三地民委开展跨地区交流学习共建活动共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蓝图, 为进一步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意见》,5月28日至2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三地共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跨区域交流学习共建活动,签订跨区域协作协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活动中,三地组织部分示范点位代表先后深入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部分学校、机关及社区等示范点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就创建工作召开了经验交流座谈会,共同签订了《“新康伊同行”三地跨区联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及共同开展“三项计划”平台协议书》。按照协议,三地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重点围绕“三项计划”、流动人口服务、开展互观互学等内容拓展工作路径,细化合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在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方面,三地将通过研学实践、文化体验、结对交友等,促进青少年之间的情感交融。二是在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方面,三地将聚焦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公共服务,通过搭建就业平台,鼓励和支持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实现共同发展。三是在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方面,三地将整合特色旅游资源,联合推出精品旅游线路,以旅游为纽带,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四是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面,三地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重点从宣传活动共同开展、示范点位共同打造、示范单位共同培育等方面着手,通过互学互鉴、互帮互助,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初审:张佳宾复审:刘斌终审:康宇凤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为进一步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意见》,5月28日至2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三地共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跨区域交流学习共建活动,签订跨区域协作协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活动中,三地组织部分示范点位代表先后深入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部分学校、机关及社区等示范点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就创建工作召开了经验交流座谈会,共同签订了《“新康伊同行”三地跨区联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及共同开展“三项计划”平台协议书》。按照协议,三地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重点围绕“三项计划”、流动人口服务、开展互观互学等内容拓展工作路径,细化合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在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方面,三地将通过研学实践、文化体验、结对交友等,促进青少年之间的情感交融。二是在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方面,三地将聚焦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公共服务,通过搭建就业平台,鼓励和支持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实现共同发展。三是在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方面,三地将整合特色旅游资源,联合推出精品旅游线路,以旅游为纽带,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四是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方面,三地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重点从宣传活动共同开展、示范点位共同打造、示范单位共同培育等方面着手,通过互学互鉴、互帮互助,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初审:张佳宾
复审:刘斌
终审:康宇凤
编辑制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