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要求,经自治区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和人社局推荐,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研究,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国家民委初审确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实地考察,现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及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7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时前向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1-6944815,6944991
电子邮箱:nmmwrsc@163.com
附件:1.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2.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要事迹
3.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牧仁简要事迹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
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一、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牧 仁 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附件2: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介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2023年呼和浩特市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建设,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民委力量。
一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构建“1+6+1”研究框架,搭建“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工作体系,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制发工作规则、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专家库,实施研究项目,编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方经验与学理构建文稿汇编》,一体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
二是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融合“道中华”宣传推广“千秋昭君塞上情”等沉浸式演出,在《中国民族》杂志刊发“紧紧围绕主线 彰显首府担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呼和浩特实践”等文章,开设“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等11个媒体专栏,制作推出《这就是我生活的呼和浩特》等新媒体宣传产品,举办中小学生讲文物故事大赛等活动,发布民族团结主题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品牌,组织28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覆盖各族群众的“感悟中华文化”等教育实践1000余场,打造具有首府辨识度的“青城石榴红”宣教品牌,多元化展现北疆风貌之美、地域之美和民族团结之美。
三是以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推进“六个行动”,培育“六大产业”集群、融入“四大经济圈”、建设“五宜”城市、打造“六个区域中心”为重点,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统筹推进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深入开展和美乡村试点建设,赛罕区入选国家民委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试点。
四是全面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截止目前,共创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个,自治区本级命名新城区、托克托县等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1个。印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一进一主题”,组织社区书记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试点建设,广泛开展“红领巾爱祖国 石榴籽一家亲”等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活动,召开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推进会,举办文博场馆讲解员技能大赛,组建“青城融讲”团队,推送莫尼山非遗小镇入选国家民委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
五是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民委委员制度,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绩效考核指标,指导委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共同做好民族工作。以市委1号文件印发《关于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协调联动机制。协助自治区民委承办国家民委推进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全市民委系统聚焦主线完成“三定”规定修订和职能职责调整,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办法。与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开启“院地合作”“央地协同”新模式,线上线下培训近4000人次。健全涉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机制和应对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演练,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附件3:
牧仁简要事迹
一、基本情况
牧仁,男,蒙古族,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现任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二、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
牧仁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在达茂旗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当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连续三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旗帜鲜明讲政治,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举旗人”。牧仁同志深知思想引领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他始终将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首要任务,带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十二个必须”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他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各项民族政策在达茂旗落地生根。在他的努力下,全旗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更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处处显团结的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之花在边疆草原绽放的更绚丽。
破立并举添动力,做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派”。他在担任达茂旗民委主任期间,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敢担当、善作为、勇争先,为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入新活力。他为充分发挥好达茂旗红色资源,以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创新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达共茂 团结固边”品牌,架构“1+4+N”发展格局,通过“创”推动群众致富,利用“建”筑牢“两个屏障”,掀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流的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热潮,惠及群众7.5万余人次,切实拓宽了边境地区“旅游+民族团结”发展新形态。在他的有力推动下,达茂旗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旗,培育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8名;同时他推动建设的达茂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被国家民委命名为被国家民委列为边境中华民族历史观宣传长廊建设“包头节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包头市校企地共建职业院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思政课”实践教学点在此挂牌。
聚焦发展惠民生,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实干家”。他十分牵挂在边境一线居住、义务守边,承担保家护国政治责任的牧民群众,极力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他曾先后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847.5万元,实施“幸福电”工程,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约190公里,解决边境172户牧民使用高压电的问题;为38户边境牧民实施光伏储能系统上电项目,为边境一线戍边牧民通入绿色稳定的电源,为其发展智慧农牧产业提供充足的“电动力”。同时,为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他一心扑下身子干,挺起脊梁扛,大力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争取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资金3997.5万元,大力扶持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支持边境地区特色农畜产业、扶持红色旅游产业,实施农牧民安全饮水项目,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着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实干与担当,赢得了各族群众的信任与赞誉。
促进交融聚人心,做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笃行者”。他坚持以文化共融促民族交融,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以“歌、舞、画、诗、文”精准服务各族群众,陆续开展“感受非遗魅力·共享中华文化”“粽香一家亲·浓浓中华情”“回首 60年,致敬草原英雄小姐妹”“艾不盖颂”金秋诗歌、乌兰牧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场晚会等主题活动378场、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次。建立“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矩阵,分类分级设置专栏52个,发布相关文字和短视频内容2458篇,点击量达到17.64万次。围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致敬“草原英雄小姐妹”“青年说·理论宣讲大赛”等主题宣讲大赛,择优组建“红石榴宣讲团”,“爱在北疆”铸牢思政宣讲团,分层次分批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252场次、8000余人次。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入户并完成“国家的孩子”事迹材料撰写20篇。支持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演讲比赛、书法进校园等活动,坚定不移做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引导各社区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邻里节、百家宴等让各族居民互相交流、互相融入,创造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初审:博迪
复审:李嘉
终审:康宇凤
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关于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要求,经自治区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和人社局推荐,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研究,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国家民委初审确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实地考察,现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及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时前向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471-6944815,6944991电子邮箱:nmmwrsc@163.com 附件:1.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2.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要事迹3.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牧仁简要事迹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附件1: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一、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牧 仁 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附件2: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介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2023年呼和浩特市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建设,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民委力量。一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构建“1+6+1”研究框架,搭建“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工作体系,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制发工作规则、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专家库,实施研究项目,编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方经验与学理构建文稿汇编》,一体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融合“道中华”宣传推广“千秋昭君塞上情”等沉浸式演出,在《中国民族》杂志刊发“紧紧围绕主线 彰显首府担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呼和浩特实践”等文章,开设“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等11个媒体专栏,制作推出《这就是我生活的呼和浩特》等新媒体宣传产品,举办中小学生讲文物故事大赛等活动,发布民族团结主题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品牌,组织28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覆盖各族群众的“感悟中华文化”等教育实践1000余场,打造具有首府辨识度的“青城石榴红”宣教品牌,多元化展现北疆风貌之美、地域之美和民族团结之美。三是以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推进“六个行动”,培育“六大产业”集群、融入“四大经济圈”、建设“五宜”城市、打造“六个区域中心”为重点,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统筹推进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深入开展和美乡村试点建设,赛罕区入选国家民委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试点。四是全面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截止目前,共创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个,自治区本级命名新城区、托克托县等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1个。印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一进一主题”,组织社区书记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试点建设,广泛开展“红领巾爱祖国 石榴籽一家亲”等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活动,召开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推进会,举办文博场馆讲解员技能大赛,组建“青城融讲”团队,推送莫尼山非遗小镇入选国家民委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五是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民委委员制度,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绩效考核指标,指导委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共同做好民族工作。以市委1号文件印发《关于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协调联动机制。协助自治区民委承办国家民委推进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全市民委系统聚焦主线完成“三定”规定修订和职能职责调整,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办法。与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开启“院地合作”“央地协同”新模式,线上线下培训近4000人次。健全涉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机制和应对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演练,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附件3: 牧仁简要事迹 一、基本情况牧仁,男,蒙古族,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现任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二、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牧仁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在达茂旗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当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连续三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旗帜鲜明讲政治,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举旗人”。牧仁同志深知思想引领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他始终将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首要任务,带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十二个必须”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他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各项民族政策在达茂旗落地生根。在他的努力下,全旗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更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处处显团结的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之花在边疆草原绽放的更绚丽。破立并举添动力,做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派”。他在担任达茂旗民委主任期间,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敢担当、善作为、勇争先,为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入新活力。他为充分发挥好达茂旗红色资源,以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创新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达共茂 团结固边”品牌,架构“1+4+N”发展格局,通过“创”推动群众致富,利用“建”筑牢“两个屏障”,掀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流的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热潮,惠及群众7.5万余人次,切实拓宽了边境地区“旅游+民族团结”发展新形态。在他的有力推动下,达茂旗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旗,培育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8名;同时他推动建设的达茂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被国家民委命名为被国家民委列为边境中华民族历史观宣传长廊建设“包头节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包头市校企地共建职业院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思政课”实践教学点在此挂牌。聚焦发展惠民生,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实干家”。他十分牵挂在边境一线居住、义务守边,承担保家护国政治责任的牧民群众,极力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他曾先后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847.5万元,实施“幸福电”工程,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约190公里,解决边境172户牧民使用高压电的问题;为38户边境牧民实施光伏储能系统上电项目,为边境一线戍边牧民通入绿色稳定的电源,为其发展智慧农牧产业提供充足的“电动力”。同时,为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他一心扑下身子干,挺起脊梁扛,大力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争取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资金3997.5万元,大力扶持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支持边境地区特色农畜产业、扶持红色旅游产业,实施农牧民安全饮水项目,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着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实干与担当,赢得了各族群众的信任与赞誉。促进交融聚人心,做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笃行者”。他坚持以文化共融促民族交融,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以“歌、舞、画、诗、文”精准服务各族群众,陆续开展“感受非遗魅力·共享中华文化”“粽香一家亲·浓浓中华情”“回首 60年,致敬草原英雄小姐妹”“艾不盖颂”金秋诗歌、乌兰牧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场晚会等主题活动378场、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次。建立“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矩阵,分类分级设置专栏52个,发布相关文字和短视频内容2458篇,点击量达到17.64万次。围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致敬“草原英雄小姐妹”“青年说·理论宣讲大赛”等主题宣讲大赛,择优组建“红石榴宣讲团”,“爱在北疆”铸牢思政宣讲团,分层次分批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252场次、8000余人次。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入户并完成“国家的孩子”事迹材料撰写20篇。支持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演讲比赛、书法进校园等活动,坚定不移做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引导各社区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邻里节、百家宴等让各族居民互相交流、互相融入,创造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初审:博迪复审:李嘉终审:康宇凤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要求,经自治区各盟市民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委和人社局推荐,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研究,自治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国家民委初审确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实地考察,现对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建议名单及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7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时前向自治区民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1-6944815,6944991
电子邮箱:nmmwrsc@163.com
附件:1.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2.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要事迹
3.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牧仁简要事迹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
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一、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牧 仁 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附件2: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简介
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2023年呼和浩特市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建设,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民委力量。
一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构建“1+6+1”研究框架,搭建“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工作体系,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制发工作规则、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专家库,实施研究项目,编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地方经验与学理构建文稿汇编》,一体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
二是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融合“道中华”宣传推广“千秋昭君塞上情”等沉浸式演出,在《中国民族》杂志刊发“紧紧围绕主线 彰显首府担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呼和浩特实践”等文章,开设“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等11个媒体专栏,制作推出《这就是我生活的呼和浩特》等新媒体宣传产品,举办中小学生讲文物故事大赛等活动,发布民族团结主题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品牌,组织28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覆盖各族群众的“感悟中华文化”等教育实践1000余场,打造具有首府辨识度的“青城石榴红”宣教品牌,多元化展现北疆风貌之美、地域之美和民族团结之美。
三是以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推进“六个行动”,培育“六大产业”集群、融入“四大经济圈”、建设“五宜”城市、打造“六个区域中心”为重点,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统筹推进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深入开展和美乡村试点建设,赛罕区入选国家民委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试点。
四是全面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截止目前,共创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个,自治区本级命名新城区、托克托县等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61个。印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一进一主题”,组织社区书记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试点建设,广泛开展“红领巾爱祖国 石榴籽一家亲”等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活动,召开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推进会,举办文博场馆讲解员技能大赛,组建“青城融讲”团队,推送莫尼山非遗小镇入选国家民委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
五是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民委委员制度,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绩效考核指标,指导委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共同做好民族工作。以市委1号文件印发《关于以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协调联动机制。协助自治区民委承办国家民委推进健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全市民委系统聚焦主线完成“三定”规定修订和职能职责调整,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办法。与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开启“院地合作”“央地协同”新模式,线上线下培训近4000人次。健全涉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机制和应对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演练,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附件3:
牧仁简要事迹
一、基本情况
牧仁,男,蒙古族,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现任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
二、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
牧仁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在达茂旗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当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达茂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连续三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旗帜鲜明讲政治,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举旗人”。牧仁同志深知思想引领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他始终将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首要任务,带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十二个必须”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他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各项民族政策在达茂旗落地生根。在他的努力下,全旗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更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处处显团结的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之花在边疆草原绽放的更绚丽。
破立并举添动力,做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派”。他在担任达茂旗民委主任期间,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敢担当、善作为、勇争先,为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入新活力。他为充分发挥好达茂旗红色资源,以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创新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达共茂 团结固边”品牌,架构“1+4+N”发展格局,通过“创”推动群众致富,利用“建”筑牢“两个屏障”,掀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流的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热潮,惠及群众7.5万余人次,切实拓宽了边境地区“旅游+民族团结”发展新形态。在他的有力推动下,达茂旗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旗,培育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8名;同时他推动建设的达茂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被国家民委命名为被国家民委列为边境中华民族历史观宣传长廊建设“包头节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包头市校企地共建职业院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思政课”实践教学点在此挂牌。
聚焦发展惠民生,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的“实干家”。他十分牵挂在边境一线居住、义务守边,承担保家护国政治责任的牧民群众,极力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他曾先后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847.5万元,实施“幸福电”工程,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约190公里,解决边境172户牧民使用高压电的问题;为38户边境牧民实施光伏储能系统上电项目,为边境一线戍边牧民通入绿色稳定的电源,为其发展智慧农牧产业提供充足的“电动力”。同时,为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他一心扑下身子干,挺起脊梁扛,大力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争取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资金3997.5万元,大力扶持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支持边境地区特色农畜产业、扶持红色旅游产业,实施农牧民安全饮水项目,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着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实干与担当,赢得了各族群众的信任与赞誉。
促进交融聚人心,做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笃行者”。他坚持以文化共融促民族交融,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以“歌、舞、画、诗、文”精准服务各族群众,陆续开展“感受非遗魅力·共享中华文化”“粽香一家亲·浓浓中华情”“回首 60年,致敬草原英雄小姐妹”“艾不盖颂”金秋诗歌、乌兰牧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场晚会等主题活动378场、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次。建立“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矩阵,分类分级设置专栏52个,发布相关文字和短视频内容2458篇,点击量达到17.64万次。围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致敬“草原英雄小姐妹”“青年说·理论宣讲大赛”等主题宣讲大赛,择优组建“红石榴宣讲团”,“爱在北疆”铸牢思政宣讲团,分层次分批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252场次、8000余人次。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入户并完成“国家的孩子”事迹材料撰写20篇。支持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演讲比赛、书法进校园等活动,坚定不移做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引导各社区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邻里节、百家宴等让各族居民互相交流、互相融入,创造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初审:博迪
复审:李嘉
终审:康宇凤
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