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490J/2023-07198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490J/2023-07198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1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21 09:44  来源:自治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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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高质量办好“两件大事”,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2次,交流研讨1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举办读书班和培训4期,召开“三会一课”集中学习10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7次。班子成员围绕4个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9次,访谈干部208人,发现解决14个问题,提出17项具体建议。

(二)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举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论坛,召开全区民委主任座谈会,制定自治区民委实施办法,从7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扎实推进落实。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测评办法和测评指标。

(三)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组织指导各盟市组建宣讲团,就地就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内蒙古故事。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成立宣讲队伍,在全区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行主题宣讲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群众,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扎实推进

(一)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指导建设8个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大学被国家4部委命名为国家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师范大学被命名为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自治区第二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评选命名工作。

(二)深入挖掘民族古籍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持续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指导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文献及保护成果展厅”“民族古籍保护成果展示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格斯尔》文化研究基地”。完成《江格尔》原始录音磁带数字转化项目,抢救性转化磁带578盘。

(三)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方式载体。精心打造“两月一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品牌,举办“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讲”等主题活动4514场次,通过互联网推送宣传内容60余万条,开展政策解读、政策咨询3万余场(次),受众350万人。编创“国家的孩子”儿童舞台剧,组织开展全区巡演。制作七集大型融媒体直播节目《铸魂》,在全国30多家媒体超50个平台同步直播,累计观看超4000万人次。推出系列短视频《听文物讲民族交往故事》,策划出版《石榴籽绘本丛书》(第二套),创编《内蒙古民族工作》期刊。制作投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视频彩铃,覆盖百万余用户,月均播放量850万次。在北京蒙藏学校旧址承办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展内蒙古专题展,同步上线VR云展厅,线上线下累计观展人数超570万。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四)坚定不移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三、深入实施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不断夯实

(一)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印发《“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暨“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推进会。

(二)创新开展“石榴籽e起来”服务基层模式。重点面向边境地区不定期开展“石榴籽e起来 织密民族团结之网”联学共建公益活动,打造“石榴籽e起来民族工作数字化展厅”,运用全息、AR、VR等新媒体技术,沉浸式、互动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受众400余万人。

(三)构筑祖国北部边疆安全稳定屏障。指导各盟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在20个边境旗(市、区)的抵边苏木(乡、镇)和334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嘎查(村)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

四、健全机制创新载体,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成效显著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修订完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和测评指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引领百千万”行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品示范引领工程”,确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项目,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推荐参评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

(二)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组织各族青年学生代表开展跨区域交流活动1200余场次,覆盖各族青少年超65万人次。打造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试点97个,签订跨区域互嵌式发展协议35项。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东风航天城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兴安盟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入选全国2023年度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试点示范项目,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研学线路126条。

(三)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打造“石榴籽”培根铸魂工程、“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品牌,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举办各类活动3万余场,受众450余万人。全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馆(展厅)156个、主题体验馆38个、主题公园66个、主题教育实践基地43个、主题广场(步道)44个,潜移默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不断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完成民委“三定”方案和机构职能调整,推动所有工作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聚力。编印《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手册》。

(二)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配合自治区人大起草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调研。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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