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490J/2023-04759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490J/2023-04759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0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9-13 03:59  来源:自治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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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治区民委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大局,以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区民委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宣传方法和载体,通过组织报告会、干部轮训、举办知识竞赛、开展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学懂弄通,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民委工作的生动实践。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区民委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全员轮训培训,各地要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宣讲团,就地就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族团结事迹,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2.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着力健全宣教机制,创新宣教方法,在拓展工作抓手、项目平台、活动载体上下功夫持续深化与主流媒体、融媒体合作,创新推出宣传栏目(节目),与内蒙古电视台联合摄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魂》专题片,印制《石榴花开》画册,举办“迈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上巡展活动。命名一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指导各地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提升宣传教育效果。持续开展“石榴籽e起来”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工作,按期完成出版任务。加强各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建设,推动推出更多理论和实践成果。

3.培树典型,以点带面,鼓励和支持各地创新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指导各地区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鼓励创新方式方法,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突出抓好文化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打造、传播和推广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讲好“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4.继续做好民族古籍工作,深入挖掘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完成《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编纂成书工作。围绕“三交”史料汇编,整理出版民族古籍文献、档案文献、《格斯尔》《江格尔》系列丛书,促进民族优秀古籍文献深度开发利用。影印出版《大藏经·甘珠尔》和托忒文《西游记》项目。指导鄂尔多斯市筹建“交融汇聚 中华瑰宝”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文献及保护成果展厅。拍摄制作“对话民族古籍”、《中华文化交融印记·合璧古籍》和“内蒙古民族古籍保护出版工作40年成就”等宣传片。举办全区《江格尔》师资培训班、实施“英雄史诗《江格尔》资源建设”项目。继续办好《蒙古语文》杂志。

三、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5.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召开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生事业发展。落实国家《“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进边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边境地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长廊,打造最美边防线,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6.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时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指导基层按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加快前期手续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重点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完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工作举办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培训活动。规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管理。指导各地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发展,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四、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7.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落实落细。统筹推动各盟市创建工作,做好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和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工作。修订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命名办法。继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品示范引领工程,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创建工作跨部门跨行业深入开展。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8.全面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指导部分盟市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工作试点。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完善相关政策举措,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把社区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

9.全面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区组织开展京蒙青少年夏(冬)令营等系列活动,让各族青少年在交流活动中深切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向心力,增强“五个认同”,把民族团结的种子和爱我中华的情怀深深根植在各族青少年心中。

10.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批示精神,会同自治区体育局指导乌兰察布市做好承办相关筹备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我区优势项目的运动员选拔和集训工作。

五、努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完整准确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以宪法和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全区民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提升暨依法行政培训班。持续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1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

六、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3.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努力争创“北疆模范机关”,发挥“最强党支部”和党建特色创新案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加强民族工作体制建设。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进一步推动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15.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研究解决我区民族工作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6.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和“落在事上”的意识。对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做到“七个摒弃”,把民委干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2023年工作计划.doc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2023年工作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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